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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展示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积极阳光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勤学苦练、砺志成才的内在动力,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现就开展2018年“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及推荐名额

“百名学生标兵”的类别分为:卫生标兵、遵纪标兵、孝礼标兵、自强标兵、礼仪标兵、见义勇为标兵、志愿服务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尊师标兵共计10个类别。

各二级学院开展初评,按照每类标兵2人的名额向学生处推荐(见义勇为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院根据上报学生的事迹进行考察、联评,最终确定标兵人选。

三、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勤于学业,成绩优良,掌握比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4.朴而不俗,心灵纯洁,能够始终保持一名大学生的本色。

5.敏于思考,积极实践,体现当代青年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

6.信而达礼,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7.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8.在卫生习惯、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孝敬长辈、自强自立、文明礼仪、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方面事迹突出。

四、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初评(3月12日-3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申请或班级推荐工作,并如实、认真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2),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电子版生活照片,于3月21日前上报至学生处。

第二阶段:学生处评审(3月21日-3月31日)

1.3月21日―3月25日,学生处审查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材料,按照20%超额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对“百名学生标兵”候选人进行院内宣传,并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活动。

2.3月25日―3月28日,学院组织评审活动,结合候选人事迹及投票结果,评选出 “百名学生标兵”人选。

3、3月28日-3月31日,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先进事迹展(4月1日-4月15日)

举办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学生标兵”先进事迹展,展示标兵风采,激励广大学生。

第四阶段:表彰与奖励(4月中下旬)

对获得“百名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把“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对本学院学生进行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的热情,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氛围。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3.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各二级学院要对“百名学生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展示优秀学子风采,树立“百名学生标兵”的榜样形象,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带动和引领广大学生积极成长、优质成才。

 

 

 

 学生处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

评选时间:2018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院别

专 业

班 级

参评标兵类别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材料可另附

二级学院

意 见

学 生 处

意 见

学 院

意 见

备注:参评标兵类别涉及卫生标兵、遵纪标兵、孝礼标兵、自强标兵、礼仪标兵、见义勇为标兵、志愿服务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尊师标兵共计10个类别。

 

作者:日期:2018-04-12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