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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学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在校生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及已贷款的毕业班学生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面向我院在校生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广泛宣传生源地贷款相关政策、办理流程以及诚信还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进一步熟悉生源地贷款相关知识。

    二、贷款对象

    1.在2017年秋季学期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档案库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学生。

    2.不在以上电子档案库中,但由于家庭或个人发生突发事件的个别学生。这些学生申请办理贷款,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高等学校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其他贫困辅助材料,并请各二级学院将新进入电子档案库的学生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坚持“八贷六不贷”原则,指导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认真填报生源地贷款相关申请材料,帮助需要贷款的在校生顺利获得生源地贷款,切实缓解这部分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

   三、填写表格

   符合贷款条件的陕西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贷款需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非陕西籍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二级学院可为学生提供《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程序为:

1.陕西省内在校大学生自行填表(电脑输入并打印,签字部分需手写)----二级学院加盖公章----学生处资助科盖章—学生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外省在校大学生自行填表(电脑输入并打印,签字部分需手写)—家庭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学生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需要学校资助科盖章)。

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申请贷款学生填写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统一报送学生处资助科审核、盖章后,由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返还学生本人。

由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准确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按照此表要求到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注:本表不用在学校盖章),自行保存,以备申贷所用。

学生持以上相关表格、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书面收费通知书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到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毕业班助学贷款学生工作安排

    2018届毕业班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签订还款承诺书,并在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生确认。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班贷款学生填写还款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一份,并报送学生处资助科一份。

  (二)毕业确认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www.csls.cdb.com.cn);

   2.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将学生个人及父母、同学、亲戚朋友等有效信息,填报在在线服务系统“个人信息变更”栏,保证学生在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能够与该生取得联系。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

   3.完成个人信息确认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根据工作安排,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督促有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及填写还款承诺书工作。另外贷款的毕业生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各二级学院确保通知毕业班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做好以上工作,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学生本人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首先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续贷学生贷款工作

   各二级学院通知并组织今年有续贷的学生近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www.csls.cdb.com.cn),认真总结陈述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等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积极向上,字数必须在200字以上,字数不够不予通过。务必在6月20日前完成续贷声明提交,逾期不再办理续贷声明审核工作。

 

 

 

                联系人:刘江虹     联系电话:33680056

咸职院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毕业班学生还款承诺书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学历


学制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 亲






母 亲






其他监护人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证
  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乡镇或
  街道民
  政部门
  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学院

(系部)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学校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县级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村主任或村支书)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学历


学制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 亲






母 亲






其他监护人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证
  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高中

(新生)或村组、

街道社区(外省在校生)
  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乡镇或

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县级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学院 专业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号


本人电话


电子邮箱


QQ


毕业去向(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邮编: )

家长姓名及电话


其它联系人姓名电话 (便于毕业后信息通知)





作者:日期:2018-06-07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