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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精神,现就2017年我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20152016级高职学生;

2、评定条件和程序

严格依照我院《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咸职院字【2017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评定要求:

1)各二级学院依据分配名额,按照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于20171015日下午1500前将推选人名单报学生处。励志奖学金推选学生资料交刘江虹老师处审核。逾期不报,按弃权对待。

2)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样表、应上交的资料明细及填表说明请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管理专用群中进行下载。

附: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分配名单

2017918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    别

 

励志奖学金

2015级、2016级学生人数

评选名额

医学院

2628

62

师范学院

2093

49

建筑学院

392

9

机电学院

1018

24

财经学院

1014

24

电子信息学院

762

18

化工学院

242

6

仪祉农林学院

270

6

合计

8419

198

作者:日期:2018-03-3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