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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我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

我院计划内全日制2015级、2016级高职学生。

 2.评定条件和程序

依照《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咸职院字【2017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评定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推荐1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可推荐3名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于922日上午10:00前将推选学生名单和基本情况介绍材料(15份)报学生处,将拟评国家奖学金学生有关资料报学生资助中心刘江虹老师处(QQ312356524)。

2)国家奖学金是学生获得的国家级荣誉,更是学院的荣誉,请各二级学院积极争取,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017914

作者:日期:2018-03-3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