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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教育科工作职责


心理教育科工作职责

1、规划并制定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全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组织安排院学工队伍及相关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4、指导心理咨询室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5、指导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每年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测评,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做好个案咨询、服务工作。

7.开展对各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

8.组织开展有关大学生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发展等工作的研究和理论探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9月

作者:日期:2015-10-29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