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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住宿由公寓科统一分配调整,学生按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二、学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按时进入公寓,对于晚归学生,需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滞留宿舍,因事因病须持有关证明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严禁异性学生和校外人员进入公寓,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对于来访的异性家长一律在接待室会客。

五、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禁止经商、赌博、酗酒、玩球等一切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抽烟,违者从重处罚。

六、自觉遵守公寓卫生制度,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焚烧纸张;不准在公寓内外乱写乱画和张贴;不准向窗外抛洒垃圾。

七、自觉爱护公寓公物,对于人为损坏的要处以3---5倍的罚款。新生入住时要确认配置财产并缴纳公物押金100元。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对缺少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八、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九、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提倡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坚决杜绝浪费。

十、宿舍成员要互相帮助、互相团结,共同抵制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积极开展文明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创建和谐、温馨的气氛,为宿舍文化建设做贡献。

十一、本制度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

二、公寓内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酗酒;严禁非法侵入他人宿舍;严禁打麻将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散布、传阅、张贴反动迷信及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光盘、软件及音像制品等。

三、在学生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和一些低安全性电器具(如不合格接线板、台灯等),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按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四、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由专业电工处理,不准私自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寓内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使用和挪动公寓内的消防设备。

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100元以上的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切断电源。

八、严禁在阳台上摆放花盆和其他重物,以免造成伤害。

九、严禁在公寓内燃放鞭炮和饲养宠物。

十、本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学生公寓门禁制度

一、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要佩带标志牌,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和闲杂人员啦闲话、干私活。

二、学生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出入公寓必须佩带胸牌,凡未带胸牌者一律不得进入公寓(上课、自习期间进入公寓的须持假条或相关证明)。

三、家长或其他来访者,值班人员检查有关证件,在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后,在会客室会客,上课、晚自习、午休及晚上十点以后概不会客,所有来客、来访者一律不能在公寓留宿。

四、严禁异性进入学生公寓。

五、严格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酒类、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公寓,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

六、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关、送电,对晚归学生要检查相关证件进行登记。

七、对携带行李、大件物品等外出的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离校手续,经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公寓内任何公物未经公寓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得带出。

八、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进入公寓楼须在公寓办公室登记,在公寓住宿的教师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门禁制度,原则上也应佩带标志牌进入公寓。

九、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细致填写值班日记,按时打扫责任区内的卫生。

十、本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学生公寓卫生制度

一、公寓区公共场所卫生设专人负责清扫,宿舍卫生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学生进行值日,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二、严禁将剩饭、剩菜倒入水通道,所有垃圾一律放入垃圾桶,严禁在楼道或室内堆放。

三、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和乱钉。

四、公寓管理科定期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系学工办。

五、对卫生长期不合格的宿舍,经管理人员教育无效者,由学生公寓管理科派人予以清整,费用由本舍人员共同承担。

六、本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作者:日期:2012-03-28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