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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科学评价辅导员工作实绩,激励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 “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坚持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重视绩效的原则;

(六)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内容为基础,从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管理、自身素质发展等4个一级指标,主题教育活动、党团及学生干部思想教育等16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

(二)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以学生处职能科室和各二级学院学发办对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工作、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考核评价记载及日常“三考勤”(学发办对班级及学生的考勤、任课教师对班级及学生的考勤、学生干部对班级及学生的考勤)为依据。

(三)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参考辅导员实际工作量。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标准为:三年制高职200人,或者五年制高职100人(含技师学院),辅导员实际工作量不得超过标准工作量。

(四)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按月进行。

五、绩效考核等次与调节标准

(一)辅导员(班主任)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量化结果可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考核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低于60分为不称职。每月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本院辅导员(班主任)总数10%的人数上报当月优秀等次人选,学生处经过联评确定月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无责任事故发生,辅导员(班主任)能完成学发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月度绩效考核一般认定为称职等次,工作量按所带学生人数的一半计算。

(三)辅导员(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绩效考核不称职: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责任事故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3.重大活动组织不力,造成局面混乱,影响极坏的;

4.由于工作缺位或不到位,使学院、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5.对于学生处和学发办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或者效果不佳的。

(四)辅导员岗位津贴依据绩效考核等次进行一定的调节,调节标准为:优秀200元,称职0元,基本称职-200元,不称职-500元;班主任岗位津贴依据考核等次进行调节的标准为:优秀100元,称职0元,基本称职-100元,不称职-200元。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记入二级学院教师考核档案,并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与奖励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对月度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处将进行约谈;两次不称职者将取消其辅导员(班主任)任职资格。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核办法废止。

附件:1.辅导员(班主任)月度绩效考核标准

2.辅导员(班主任)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附件1

辅导员(班主任) 月份绩效考核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标准分值

一、思想政治教育

1.

主题

教育活动

1.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基本文明规范等教育、节假日、敏感时期的思想教育)

每月对全体学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3分。

3

2.

党团及学生干部思想教育

2.党团教育

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教育活动,所带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无学院或二级学院通报的违纪情况、积极分子及党员所在宿舍评比均在在良好以上,每出现一名违纪或一个宿舍不合格,扣1分。

2

3.学生干部教育

每月召开学生干部例会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

3

3.

网络思政教育

4.网络平台建设

至少建立3种学生常用的网络社交平台(如班级QQ群、微信群、微博、开通中国大学生在线辅导员个人账号(必选)等),每少1种,扣3分。

3

5.网络思想教育

经常关注咸阳职院贴吧、网站、班级微博、学生热衷的媒体平台等,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有反应、有回复。班级QQ群、微信群、微博、开通中国大学生在线辅导员个人主页定期更新,每月不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1分。

3

二、

4.

工作台账

6.日常活动记录

详细、及时、如实做好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学生干部例会、学发办例会、公寓检查等记录,按规定每缺少一次扣1分。

5

7.学生谈心谈话记录

每月和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单独谈心谈话记录不少于6人次,每少1人次,扣1分。

3

8.日常检查记录

及时、详实的对学生的出勤、班级卫生、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查记录,每少记一次扣1

5

5.

学生日常表现

9.学生的文明行为

所带学生着装规范、言行得当,无奇装异服、浓妆艳抹、举止不文雅等现象,若被学发办或学院通报,每生扣除3分。

3

所带学生无公共场合抽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若被学发办或学院检查通报,每生扣除1分。

3

10.学生遵纪守法

所带学生无纪律处分,每处分1人,扣除3

不设限

6.

特殊学生的教育及引导

11.重点学生情况记录(心理问题、违纪、学习障碍、思想偏激、健康问题等)

重点学生(占总数的10%左右)学生一人一档,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每月每生至少更新三次,每少一次扣1分。

3

12.重点学生转变措施和思想引导情况

经常与重点学生交流沟通,保持与其家长联系,并有一对一帮扶机制,转变措施有效、效果明显并有相应的记录,每月不少于三次,每少一次扣1分。

3


 

二、学

7.

公寓管理

13.公寓安全卫生检查

坚持每周到公寓开展教育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对所带学生公寓情况了如指掌,能及时查处学生公寓存在的卫生、管制刀具、违规电器持有、夜不归宿等问题。每少检查1次扣3分。

3

所带班级学生所在公寓寝室卫生、安全、文明等方面良好率90%以上,每降低5%,扣2分。

8

8.

校园文化活动

14.学生活动参与情况

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与二级学院、学生处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参与率高,参加二级学院活动每次加1分,获得院级奖励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者每次分别加(1分、2分、3分)。

3

15.班级活动开展

每月至少组织所带班级开展1次第二课堂活动,未组织者扣3分。

3

9.

学风建设

16.学风建设措施

坚持开展学生的学风教育,制定所带班级学生学风建设计划,解决班级存在的学风问题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风总结主题活动,未召开者扣3分。

3

17.学风建设效果

所带课班级学风浓,学生出勤率高,课堂秩序良好,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处理学生上课问题。代课教师无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

3

所带班级晚自习学习秩序良好,晚自习期间学生无起哄、打闹、玩耍等不良行为,学生晚自习无早退。检查通报每批评一次扣3分。

3

18.技能竞赛参与情况

学生个人参与竞赛、比赛、评比或大型活动等受到省级表彰,每人次加1-2分;受到国家级表彰,每人次加3-5分。

不设限

三、

10.校园舆情

19.积极开展舆情收集,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遇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舆情,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能及时将突发舆情上报给二级学院,并进行相应的引导。若未上报而出现突发舆情每次扣5分。

5

11.突发事件

20.学生安全教育

学生安全教育经常,每月至少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2次,每少一次扣5分。

5

21.突发事件处理情况

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到位、及时,应急机制健全,无突发事件处理不到位、处理效果不佳等。如发现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效果差每次扣5分,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5

12.安全意识

22.学生安全管理意识

学生安全管理意识强,对学生夜不归宿教育经常、处理及时,对学生请销假制度落实到位。学生出现夜不归宿1人次扣5分。学生请销假不合规定每人次扣2分。

5

四、

四、

13.政治素质

23.政治立场坚定

政治立场鲜明、坚定,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中有数、开展自如,在学生中无不当言论。

3

14.职业形象

24.个人形象

着装得体、端庄,化妆淡雅,职业形象良好。

3

15.业务素质

25.业务学习

业务熟练,业务学习经常,业务学习内容全面、笔记认真。每月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字,笔记不足2000字者扣3分。

3

26.会议、活动出勤

按时参加各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及学院会议,无故不参会者每次扣3

3

积极参加学院、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辅导员(班主任)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无故不到者每次扣1分。

不设限

27.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情况

积极参加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技能认证项目的学习,获取一项当月加5分。

不设限

28.科研情况

积极发表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论文、参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题,每年至少公开发表工作论文一篇,每发表一篇当月加10分。未发表者不得参与年终评优。

不设限

29.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积极准备、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学院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者当月分别加分(1分、2分、3分)。不参加者扣3分,且不得参与年终评优。

不设限

16.管理服务质量

30.学生满意度测评

所带学生对其满意率达95%以上,学生零投诉。满意度每降低5%2分。

不设限


附件2

辅导员(班主任) 月绩效考核汇总表

内容

姓名

思想政治教育

学生日常管理

安全教育管理

自身素质发展

总分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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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30

作者:日期:2018-03-30 阅读: